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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政府投资条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平台公司转型与融资渠道拓宽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19-11-25 17:17: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举办《政府投资条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平台公司转型与融资渠道拓宽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防风险、促转型依然是当前和未来
关于举办《政府投资条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平台公司转型与融资渠道拓宽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防风险、促转型依然是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基调。而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更是重中之重。2019年4月,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颁布《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政府投资新政下,地方政府原有的债务处置和投融资模式已不能适应新要求。
2019年6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此举是对专项债的特殊赋能,既代表着金融制度构架的深度创新,又显示了财政政策导向的科学突破,对基建投资与经济增长所构成的能量支持效用值得期待。
《政府投资条例》新政下,为助力地方政府高效精准、规范有序认定并化解隐性债务,进一步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加快平台公司和相关国企转型,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单位特举办《政府投资条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平台公司转型与融资渠道拓宽高级研修班。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地区及本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讨内容   略
二、参会人员  略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9年11月21日—11月26日(21日报到)  长  沙
第二期:2019年12月05日—12月10日(05日报到)  腾  冲
第三期:2019年12月12日—12月17日(12日报到)  南  宁
第四期:2019年12月19日—12月24日(19日报到)  海  口
第五期:2019年12月26日—12月31日(26日报到)  厦  门
第六期:2020年01月09日—01月14日(09日报到)  珠  海
四、收费标准
3680元/人(含培训、场地、茶歇、午餐、专家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发票。
五、联系方式
参加研讨会请提前报名并将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将于会议举办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及时电话确认,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咨询电话:010-58316365     传 真:010-80251204
联 系 人:庞成俊 13811258720(微信号) 
电子邮箱:pcj07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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